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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鹏善、王赛律师代理了温州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又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19      浏览次数:

日前,由我所王鹏善律师、王赛律师共同承办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经辩护律师与家属共同努力,先是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陈述的理由,决定向办案部门提出建议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10月10日上午,检察院公诉部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对曾某某拟相对不起诉案件依法进行监督评议。在充分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三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了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认真研究以上评议表决意见,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于10月15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曾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逮捕后,其家属经他人介绍找到我所王鹏善、王赛律师并委托,让其辩护曾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曾某某被逮捕期间,两位律师通过多方面努力和沟通,最终争取到被害人谅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后,高度重视,立案并审查后向检察院公诉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办理期间,两位律师与经办检察官司多次沟通交流意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得到公诉部门采纳及检察院领导批准,作出了对曾某某不起诉的决定。该案是温州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又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    

曾某某及家属对两位律师的辛勤付出给予崇高的敬意,不胜感激!最后,要感谢检察院及各部门协调高效配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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