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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李阿琼律师参与龙湾区首例认罪认罚案件,极速办结,节约司法资源。
发布时间:2019/3/29      浏览次数:

案件回顾

2018年7月,被告人刘某涉嫌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符合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条件。

律师的参与

2019年3月11日,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区检察院《提供法律帮助通知书》,要求为犯罪嫌疑人刘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指派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充分贯彻和落实值班律师参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程序办理的规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值班律师李阿琼(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区检察院参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程序。李律师接受指派后,在区检察院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提供了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并详细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刘某表示已充分理解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从收案到判决仅用了10个工作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简化了庭审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

律师参与的作用

律师的充分、有效参与,还可以保障被追诉人权利行使的客观理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意思表达错误;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畏惧、焦虑、抗拒心理进行引导和疏导;在当事人、法官、检察官之间发挥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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