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我行善,自2011年起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发文确定每年的5月13日为龙湾区慈善日,寓意为“5.13我行善”。
5月13日上午,由龙湾区慈善总会、龙湾区永中街道办事处和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联合民革龙湾区基层委员会等10余家公益机构在龙湾区永中街道四村(上京、棋盘、石浦、桥北)老人周转房,为近500名老人开展慈善义诊、公益理发、法律咨询等夏日送清凉慰问活动,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王鹏善律师作为民革成员参加此次活动,为小区老人们送去温暖。
活动现场,我所王鹏善律师针对老人们提出的继承、赡养、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问题给予耐心解答,受到了老人们的赞扬。
作为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了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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