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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瓯动态|李阿琼律师参与编写案例经国家司法部优秀案例库录用
发布时间:2021/3/26      浏览次数: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作为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公开发布的重要内容目前集法治宣传教育公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11个方面工作案件类型大数据提供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每一个有需求的人提供法律服务案例库选用的案例是经过逐级上报遴选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意义全国优秀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中搜索查阅

 

李阿琼律师参与编写案例经录用

 


近日龙湾区司法局通报我所合伙人李阿琼律师参与编写的案例经国家司法部优秀案例库录用

 

案例分享

 


案例简介

杨某女与谢某男于2016年经网上QQ交友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1921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J500241-2019-000917。由于双方均系二婚都有自己的子女需要照顾平时缺少夫妻沟通婚姻感情基础较差。2018年开始谢某突然变得性格极度暴躁经常冲杨某发脾气甚至动手家暴杨某一直忍受着以为结婚后关系会好转没想到婚后情况更糟糕谢某经常外出赌博喝醉酒心情不好回家便辱骂甚至殴打杨某多次造成原告生理心理的伤害导致夫妻关系恶化谢某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杨某杨某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整日提心吊胆导致其产生了极度的心理恐慌后杨某向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请求指派法援律师为其诉讼离婚早日摆脱苦海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李阿琼律师接受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积极搜集双方在龙湾区的暂住信息杨某报警记录接警详情及被谢某殴打的受伤照片以及谢某短信威胁恐吓杨某的相关证据及时向龙湾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一并依法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几日后龙湾法院便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裁定禁止谢某殴打威胁杨某禁止谢某骚扰跟踪杨某给了杨某一颗定心丸”。

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律师的积极调和工作杨某和谢某达成了离婚调解意向并由龙湾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离婚调解书而结案此外李律师也向谢某解释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谢某继续纠缠骚扰威胁杨某法院既可依法对其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后谢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好聚好散也承诺日后不再殴打威胁杨某避免了其他不良后果的发生

律师点评
鉴于家庭暴力存在隐蔽性的特点如果家庭事务中发生家庭暴力不管是肉体上的人身攻击或是心理上的威胁恐吓受害者都应当及时报警以保存证据对于家暴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妇联组织求助或者向当地街道上报申请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介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提出离婚诉请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禁锢咒”。在此李律师劝诫所有处在婚姻生活中的男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安定的有力保证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律师简介

 


李阿琼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学士龙湾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龙湾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专业领域擅长办理民商事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合同家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擅长代书各类合同律师函诉状等法律文书非常胜任企业法律顾问精通企业法律事务

咨询委托联系方式电话:1386855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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