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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瓯普法 |我所曾小辉律师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3/18      浏览次数:

近日,为营造社区妇女和谐氛围,进一步提升辖区妇女法律意识以及维权能力。永中街道联合罗东锦苑小区开展以“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法治宣传为主题的多样性妇女维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所曾小辉律师受邀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讲座。



 

活动上,曾律师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讲内容,并结合了民法典、反家暴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讲座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活动中,社区居民与曾律师积极互动,调动了社区人民的参与热情,同时加深了大家对妇女维权意识以及法治宣传的了解,此次开展活动由多名普法志愿服务队组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助力更多形式的普法活动,为创建和谐法治社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妇女权益保障是国家人权事业的重要部分。是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其中包括我国妇女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一百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妇女充分享有广泛的权益,妇女“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事关广大妇女切身利益,事关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及时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有利于彰显党和国家保障妇女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坚强决心和意志,有利于推动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视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和支持妇女发展,明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培育尊重和关爱妇女的社会风尚。组织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结合工作职责和自身特点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捐赠,资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充分尊重妇女的重要主体地位,明确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女性人才成长,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与此同时,的权利和机会,健全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条件,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困难妇女提供必要帮扶,保障和促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更好发挥妇女“半边天”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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